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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2-07-29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金监督管理科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

联系方式:0632-3068186

电子邮箱:zzsybjj@163.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

    见附件《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

三、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附执法流程图)

行政检查:(附执法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综合科

电话投诉:0632-3068255

信函投诉: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邮箱投诉:sybj@zz.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及环节



附件: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