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医保局聘任3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12月18日上午,枣庄市医保局举行聘任仪式,向3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俐出席仪式并讲话。
崔俐强调,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是市医保局发挥社会监督的创新举措,以进一步丰富医保监管方式,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枣庄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下步工作中,一要加强对社会监督员的管理服务;二要认真执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三要统筹安排好本职和兼职工作;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及社会各界,通过前期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等方式选出,自愿无偿为医保工作贡献力量。受聘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后,他们将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维护基金安全的监督员,规范医保行为的裁判员。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有: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对市医保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 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向市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 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参与市医保局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听取市医保局、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监督员代表就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积极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