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枣医保发〔2022〕11 号《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1)(1)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2-12-19
关于《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 号)要求,3月8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枣医保发〔2022〕11 号),为了便于社会大众知晓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利民政策见行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
三、主要做法
(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在全市执行,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后,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项、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其中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项中所列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