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枣医保发〔2022〕40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2-12-19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枣庄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
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医保支持政策专项行动方案》(鲁医保发〔2022〕20号)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创建的有关要求,8月29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枣医保发〔2022〕40号),为了便于社会大众知晓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政策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医保支持政策专项行动方案》(鲁医保发〔2022〕20号)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
(三)中药配方颗粒实行挂网采购。
(四)推进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
(五)规范中药饮片销售价格。
(六)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
(七)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八)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九)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
(十)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
(十一)推广日间中医医疗服务模式。
(十二)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
(十三)完善医保中药目录管理。
(十四)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
(十五)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十六)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
(十七)支持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