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医保发〔2021〕9 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1-02-18

2021901.png

2021902.png


枣医保发〔2021〕9 号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