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医保发〔2021〕4 号-关于转发《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1-02-18

2021401.png

2021402.png

2021403.png


枣医保发〔2021〕4号转发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