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33 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0-05-10
枣医保发〔2020〕38 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医保局、外事办、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联系人:市医保局:张泽华 3201166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倪玉涛 8686221
市财政局:吕 腾 3314148
市卫生健康委:卞铭 8667739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