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0-05-12
枣医保发〔2020〕36 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6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