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7 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等调整规范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0-03-27

枣医保发〔2020〕20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7 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等调整规范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19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7 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等调整规范的通知》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