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7 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等调整规范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0-03-27
枣医保发〔2020〕20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7 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等调整规范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19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7 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等调整规范的通知》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