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各区(市)税务局,各有关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规定,现就参保单位及个人申报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全省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2022年度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8726元和3746元执行。职工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2022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按照公告的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公告之日的当月前(含公告当月)继续按2020年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2022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22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经认定的困难企业按3746为基数缴纳,待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按照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进行调整。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破产后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022年度按3746为基数缴纳。
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申报年度内申请退休(职)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暂以2020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242为基数一次性补缴;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以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
二、参保单位申报2022年度缴费基数时,应依据本单位参保职工2021年度工资总额,如实填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企业填报,一式两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填报,一式两份)。
三、各参保单位应依据本通知在2022年2月28日前申报缴费,逾期不申报缴费的将依法收取滞纳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实申报,申报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必须经职工本人认可。缴费单位应对提交的相关报表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申报情况加大稽核力度,对不如实申报参保人数、职工缴费基数及缴费情况等的参保单位进行严格核查。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将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提请医保、税务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四、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的方式进行。线下方式采用业务大厅经办窗口申报的方式进行,参保单位到市民中心经办窗口以电子版本形式进行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齐全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网上申报可登录枣庄市医疗保障局(http://zzsybj.zaozhuang.gov.cn/)“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单位登录”进入枣庄医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办理,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图片。
五、未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单位,应于30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已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并按核定缴费基数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医保、税务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枣庄市税务局
附件1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年度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元
序号 |
姓 名 |
社会保障号码 |
上年度工资发放 |
上年度工资发放总额 |
上年度月平均 工资 |
本年度月申报基数 |
本人签字 |
备注 | ||||||
起始月 |
终止月 | |||||||||||||
工资合计 |
—— |
—— |
—— |
—— |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承诺: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就 年( 月— 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确保应缴尽缴,我单位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且核对无误;如有不实,愿为此承担有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现象,责任自负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年度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姓名 |
社会保障号码 |
发放工资起止月份 |
年工资总额 |
月平均工资 |
备注 | |
起始月 |
终止月 | ||||||
合计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承诺: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就 年( 月— 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确保应缴尽缴,我单位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并经职工本人认可、公示且核对无误;如有不实,愿为此承担有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现象,责任自负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