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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6-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9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的巡察,是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的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体检和集中会诊。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9个大项、30条具体问题,准确详实、全面系统,完全符合医保工作实际。对反馈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持以严的标准、硬的措施、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展现政治担当,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接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深入学习市委书记张宏伟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巡察组组长讲话和《关于巡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统一大家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对于巡察组反馈的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努力从自身找问题,从主观查原因,真正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把整改工作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契机,真心实意用好巡察成果,毫不迟疑抓好整改落实,务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成效贯穿工作始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问题整改。作为落实整改反馈意见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全面担负起整改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随时了解整改进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基本达到“问题改了、病因除了、漏洞堵了、风气变了、群众感受到了”的总体效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1次,对巡察整改工作做批示15件,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5次,深入交流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巡察整改要求,1月22日主持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班子成员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三)压实领导责任,强化督查落实。成立市医疗保障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根据各自的分工承担相应的整改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9个大项、30条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7条。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对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压实责任,真抓实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成效。班子成员亲自抓牵头整改的问题,对应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全体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指导、督促各科室(单位)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坚决,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浮在面上”问题

(1)针对“学习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2023年11月10日,党组书记带头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开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为题上党课。2024年2月29日,党组书记又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为题上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均讲了专题党课。2023年10月9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以《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题,对关于党的政策理论等进行全面分析讲解。二是坚持持续更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及时跟进上传市医保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最新活动信息。在集中整改期间,更新局官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4期最新工作动态。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列入党支部学习,2024年2月23日,下发《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集中学习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不少于2天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集中学习,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持续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4次,党组书记带头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开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为题上党课。2月29日,党组书记又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为题上专题党课。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以《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题,对关于党的政策理论等进行全面分析讲解。二是在集中整改期间,更新局官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4期最新工作动态。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列入党支部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专题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了医保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和职能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融会贯通不务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24年3月18日,制发《中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交流研讨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交流学习成果,深刻领悟其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实践、指导工作。二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反馈的问题,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认真检讨。认真准备理论中心组发言材料,确保有质量、有高度。三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将高标准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作为巡察整改提升的重要措施,根据制定的《2023年度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2023年12月底,共形成了6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效促进了调查研究质量提升。

三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制定年度《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2023年度形成了6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落地见效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试点范围。发挥医保引导“三医”协同治理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市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情况,2023年12月,为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更好地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在前期三级中医医疗机构试点的基础上,将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中医优势病种试点范围,结合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实际情况,选取肺炎喘嗽等七个病种纳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试点。二是推进PDPM付费方式改革。在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基础上,针对中医康复病种住院时间长、费用高的情况,将急性后期康复住院纳入PDPM付费,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支付规范化、合理化水平。2023年12月29日,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疾病及急性后期康复住院费用付费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枣医保发〔2023〕62号),将急性后期康复病种和精神类疾病纳入PDPM付费试点范围。2024年1月4日召开PDPM实际付费工作启动会议,自2024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PDPM进行付费。三是发挥门诊共济保障能力,做好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结算工作。积极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搭建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定点医疗机构连通电子处方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截至目前3月底全市88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医保结算比上月增加489人次,环比增长344%,基金支出比上月增加21.47万元,环比增长22%。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便利度,实现门诊统筹零售药店“一站式”结算。试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与门诊统筹药店的互联互通,截至3月底结算人数比上月增加135人,环比增长794%;基金支出增长3万元,环比增长100%。开展门诊统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专题培训会议,推进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工作的落实。三是推进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与门诊统筹药店的互联互通,逐步扩大门诊统筹药店互联互通试点的范围。实现与枣庄市立医院建立互联网问诊,已覆盖49%的门诊统筹药店;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山东国欣颐养健康集团枣庄医院正在积极联系推进院端系统改造;3月份召开门诊统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专题培训会议,推进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工作的落实。

2.关于“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4)针对“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得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纳入2023年度市对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切实压实属地责任,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二是2024年1月份给公安、统计、教育等部门发函,将医保系统的参保数据与其他部门信息做比对,筛查出户籍人口中的未参保人员,精准到镇街、村居,及时下发给区(市),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积极开展参保扩面工作。三是2024年1月份给辖区内各高校发函,比对出未参保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引导未参保大学生积极参保,保障市内大学生能够享受医保待遇。目前学生信息已比对完成,已锁定2024年未参保学生信息,下步将通过学校进行宣传引导。四是优化了2024年“枣惠保”产品,降低了起付线,建立了分年龄段缴费标准,进一步调度人员投保积极性。五是分解了参保目标任务,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商保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宣传枣惠保产品,努力提升投保率。截至2024年2月29日,投保人数达到40.8万,参保率为11.1%,超过前两年投保人数。一是将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纳入市对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切实压实属地责任,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二是给公安、统计、教育等部门发函,将医保系统的参保数据与其他部门信息做比对,筛查出户籍人口中的未参保人员,精准到镇街、村居,及时下发给区(市),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将在校学生信息与医保参保信息进行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学生,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三是给辖区内各高校发函,比对出未参保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医保参保扩面,保障市内大学生能够享受医保待遇。目前枣庄学院学生信息已比对完成,已锁定2024年未参保学生信息,下步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四是优化了2024年“枣惠保”产品,降低了起付线,建立了分年龄段缴费标准,增强枣惠保与医疗保险衔接。五是分解了参保目标任务,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商保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宣传枣惠保产品,努力提升投保率。截至2024年2月29日,投保人数达到40.8万,参保率为11.1%,超过前两年投保人数。

(5)针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完成对市立医院专项稽核,核实认定该院存在分解住院等医保违规问题16项、违规医保基金62.11万元。依据医保定点协议和稽核工作规程,于2024年3月4日将该院违规基金追回到账。二是2024年2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DRG大数据筛查,涉及市直6家DRG付费医院,核实认定外科转内科、分次手术等8类、277条问题,下发各医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一是完成对市立医院专项稽核,核实确认该院分解住院等医保违规问题16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2.11万元,已按照稽核工作规程于2024年3月4日予以全额追回。二是已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度DRG大数据筛查违规问题专项稽核,发现疑似分解住院违规数据662条,疑似高套点数违规数据209条,目前正在组织核查。三是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枣庄市DRG付费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枣医保函〔2024〕8号),明确了调整原则、调整范围及流程,进一步完善了DRG付费动态调整机制。四是2023年12月29日制定印发《枣庄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五是2024年3月14日开展市对区(市)经办机构培训,区(市)制定培训方案,对辖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培训。

(6)针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制定落实方案。根据巡察整改反馈出的问题,2023年12月24日召集委托的经办机构进行召开工作研讨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着手进行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并于2024年1月12日下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经办机构的工作任务。二是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加大对长护保险政策的宣传。指导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大厅、社区、护理机构等地点进行政策宣传。通过设立长护宣传点,、朋友圈转发,、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护政策,进行以及电话回访,发放政策宣传页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人民的关注度,促进了制度的普及和推广。三是创新培训形式,提升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护理机构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让失能患者能够享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提高生活质量。例如:有的医院每月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持续提升机构护理人员的技能服务水平。针对居家护理人员,由经办机构制作培训视频,分批次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2024年2月在部分镇街组织新享受待遇人员家属集中观看“居家自主照顾-压疮预防及护理”技能视频。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让失能人员享受到更专业的护理待遇。四是引导护理机构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鼓励协议服务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护理服务。指导区(市)成立调研小组,引导长护协议机构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分组对周边的机构进行走访。例如:2024年1月11日,对部分护理机构进行了实地座谈调研。截至2024年3月底,新增3家机构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开展医院周边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相关情况的摸排工作,对急需上门服务的参保人提供一次专业护理服务,让参保人切实感受居家上门政策的好处。通过多方努力,2024年1-3月新增享受居家上门待遇人员38人。

2024年1月18日,枣庄康复医院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数量达到五家。开展医院周边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进行摸排工作,先对急需上门服务的参保人提供一次专业护理服务,让参保人切实感受居家上门政策的好处。通过多方努力,截止3月1日新增享受居家上门待遇人员34人。(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多渠道加大对长护保险政策的宣传。指导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大厅、社区、护理机构等地点进行政策宣传。通过设立长护宣传点、发放政策宣传页、朋友圈转发、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宣传长护政策,开展电话回访等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例如:滕州市医保局在政务中心咨询柜面、社区和协议机构宣传站等投放“职工长护三问三答”三折页5000份;协议服务机构还设置了长护政策易拉宝展架、长护定点机构标志牌。市中区医保局联合枣庄曙光社工走进枣矿生活区、电厂生活区进行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搭建长期护理咨询展台,现场发放宣传单共计2000余张、宣传袋1000余个。二是创新培训形式,提升护理人员技能培训。要求各护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兖矿新里程总医院鲁化分院、滕州市慈善康复(优抚)医院首先开展了护理人员培训,推动了护理人员技能水平提升。针对居家护理人员,由经办机构制作培训视频,分批次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例如:薛城区组织新享受待遇人员家属集中观看“居家自主照顾-压疮预防及护理”技能视频。三是引导护理机构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和鼓励协议服务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护理服务。指导委托经办机构成立调研小组,分组对周边的长护协议机构进行走访,引导护理机构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目前枣庄康复医院等5家机构已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同时开展医院周边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进行摸排工作,先对急需上门服务的参保人提供一次专业护理服务,让参保人切实感受居家上门政策的好处。通过多方努力,截止3月1日新增享受居家上门待遇人员34人。(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7)针对“深化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欠力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贯彻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规定,鼓励医疗机构引导患者使用集采药品,增加集采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量比重。二是建立市直6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数据分析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定期上报药品采购总金额和集采药品金额等数据,动态掌握采购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6家市直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约1.44亿元,其中集中带量采购金额约2885万元,占比20.03%,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占比稳步增加。三是2024年2月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摸清了2023年12月底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的明细。按照“一院一档”的原则指导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逐一制定具体还款计划,明确了历史欠款清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区(市)医保局做好定期督导工作。为更好地做好清欠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医保、卫健、财政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各区(市)清欠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督促各区(市)按时限完成清欠工作。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6家市直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约2.3亿元,其中集中带量采购金额约4710万元,占比20.63%,与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相比,增加5.93个百分点。三是已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摸清了2023年12月底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的明细。按照“一院一档”的原则指导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逐一制定具体还款计划,明确了历史欠款清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区(市)医保局做好定期督导工作。

3.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不够严密有力”问题

(8)针对“基金脱离监管视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检查方案,先行组织各医保委托经办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向合作商业保险机构发函督促整改,截止2月7日9家商保机构已完成基金专户开设,仅一家商保公司未完成专户设立,2024年不再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三是2024年2月至3月,对承办医保经办业务的商保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从团队建设、内控制度、资金结算管理、风险防控管理、经办业务5个方面,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抽查复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配备人员资格数量不符合协议约定、财务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落实有偏差等问题,提出优化人员配置、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合作协议规定等整改要求,促进各商保公司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

(9)针对“清算医保资金长期滞留在商业保险机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完成2022年度清算工作的基础上,3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对商业保险机构2023年度承办业务进行年度清算,4月9日根据商业保险机构2023年度考核及清算结果形成清算专项报告,4月底前所有商业保险机构按照清算金额足额拨付至医保账户。

(10)针对“监管手段和措施滞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DRG管理子系统应用和DRG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中标厂商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派驻工作人员入驻市医保局开展有关工作,拟定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明确业务参数配置、医疗机构信息导入、结算清单质控、结算病例分组、计算结果共享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与省医保局积极沟通,确保完成国家标准版DRG管理子系统和DRG智能审核系统上线应用工作。二是制定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方案及工作配档表。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预计9月底前实现系统上线。三是2024年4月部署上线国家新版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邀请省平台运维商开展了事中审核线上培训。目前正在试运行结算单据事中审核拒付工作。计划2024年5月底实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接系统事前提醒接口;10月底前实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接。

一是已完成DRG管理子系统应用和DRG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中标厂商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派驻工作人员入驻市医保局开展有关工作,拟定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推进上线国家标准版DRG管理子系统和DRG智能审核系统上线应用有关工作。二是已制定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方案及工作配档表。三是制发《关于做好国家新版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1)针对“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10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11项整改措施,统一执法文书46种,规范问题交办制度和工作处置流程,压缩裁量空间,前移执法关口,推进信用监管。二是已会同市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对16例“问题案卷”进行了系统内通报曝光。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11项整改措施,统一执法文书46种,规范问题交办制度和工作处置流程,压缩裁量空间,前移执法关口,推进信用监管。二是会同市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对16例“问题案卷”进行了系统内通报曝光。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解决群众医保服务难点、堵点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作风建设流于形式”问题

(12)针对“制度执行缺少监测评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标准。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和相关工作情况,制定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标准,规范考核流程,明确市、区(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考核职责,进一步提升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1月8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机构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函〔2024〕2号),进一步细化考核流程,明确并统一定点零售药店评分标准,市级医保部门牵头组成评估小组,由各区(市)医保部门人员组成,制定考核方案,召开考核培训会,解读考核文件,安排考核相关工作,确保2023年度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13)针对“稽核检查缺乏实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2020年至2022年市医保局组织开展的67家定点医院医保基金稽核案件建立处理结果台账,逐区(市)调度汇总,并将67家医院的处理处罚回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全部归集市局备案。二是2023年12月制发《全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已完成精神病领域、口腔领域专项检查,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家,涉及医保统筹金额108.2万元。三是制定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拓展稽核检查成效。

(14)针对“优化经办由简变繁”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落实《关于实施医保服务二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从“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优化基层医保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二十项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2024年1月30日修订印发《枣庄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2024版)》,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切实提升服务事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二是针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4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的通知》,全市新增医药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就近向所在区(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各区(市)经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市级经办机构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布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进一步简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程序。一是制发《关于实施医保服务二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从“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优化基层医保服务体系”等六大方面二十项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修订印发《枣庄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2024版)》,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切实提升服务事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二是针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4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的通知》,全市新增医药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就近向所在区(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各区(市)经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市级经办机构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布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进一步简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程序。(已整改完成)

(15)针对“公文制发审核不严,存在超越权限和关键信息不准确等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二是2024年1月制发《公文制发审校流程》,一是对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二是制发《公文制发审校流程》,从公文审校范围、公文审校流程、公文制发要求等方面全面规范公文制发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了公文业务培训,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公文业务水平。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取消了超越权限制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工作细则》,于2024年3月,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印发了《中共枣庄市医保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医保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正确把握问责情形,切实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2.关于“服务群众用心用力不够”问题

(16)针对“惠民政策落而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区(市)医保部门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和口腔诊所进行全面走访、排查,摸清新增具备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通过排查,已有39家具备口腔种植资质的医疗机构在官网进行信息公示,比2023年6月份前增加15家。二是鼓励新增能够开展口腔种植的医疗机构,通过采购平台以中选价格采购纳入集采的牙冠和种植体,引导民营机构参与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三是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在市医保局官网发布,对不接受价格治理措施项数标记不同颜色,提示价格风险,目前已更新四期。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医保政策出台后,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17)针对“惠民举措缺乏实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30日修订印发《枣庄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2024版)》,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切实提升服务事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深入实施医保服务二十项便民措施,从“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优化基层医保服务体系”等六方面二十项举措,不断推进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将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基层宣传政策,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两进”活动,组织医保干部深入基层,到群众身边广泛听取意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进村入户”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居民参保、长期护理保险、两项改革政策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进村入户”专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204余次,宣传覆盖人群6.7万余人次,收集并解决问题152个。三是明确科室专人负责“枣解决枣满意”平台诉求接收、分发和答复工作,确保平台述求事项高质量回复。加强同“枣解决枣满意”平台、12345市长热线沟通协调,2次邀请平台人员参加政策培训,上传更新“枣解决枣满意”、12345市长热线政策知识库25条,重点更新医保缴费、医疗报销等相关政策,提升答复群众效率。

一是修订印发《枣庄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2024版)》,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切实提升服务事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深入实施医保服务二十项便民措施,从“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优化基层医保服务体系”等六方面二十项举措,不断推进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将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基层宣传政策,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两进”活动,组织医保干部深入基层,到群众身边广泛听取意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进村入户”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居民参保、长期护理保险、两项改革政策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进村入户”专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204余次,宣传覆盖人群6.7万余人次,收集并解决问题152个。三是明确科室专人负责“枣解决枣满意”平台诉求接收、分发和答复工作,确保平台述求事项高质量回复。截至目前,“双枣”平台共受理述求件73件,按时办结率、一次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同“枣解决枣满意”平台、12345市长热线沟通协调,2次邀请平台人员参加政策培训,上传更新“枣解决枣满意”、12345市长热线政策知识库25条,重点更新医保缴费、医疗报销等相关政策,提升答复群众效率。(已整改完成)

(18)针对“窗口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订完善经办服务指南等工作制度,推进工作标准化。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等制度。严格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服务技能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服务用语,提升窗口形象。二是持续提升医保热线话务平台接听能力。热线电话由一个号码一部电话升级为一个号码多个坐席,实现智能接听、智能分流。增加接线力量,市直热线电话话务人员由2名增加到6名。2024年1月份组织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话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2024年1月底全省医保系统对外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抽查中,我市热线咨询电话接通率和解答率均为100%。三是规范窗口设置。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规范窗口设置,配备必需物品。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工作标准化。制订经办服务指南,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等制度。严格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服务技能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服务用语,提升窗口形象。二是持续提升医保热线话务平台接听能力。热线电话由一个号码一部电话升级为一个号码多个坐席,实现智能接听、智能分流。增加接线力量,市直热线电话话务人员由2名增加到6名。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话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2024年1月底全省医保系统对外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抽查中,我市热线咨询电话接通率和解答率均为100%。三是规范窗口设置。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规范窗口设置,配备必需物品。(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9)针对“受理群众诉求不用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1月23日印发《关于调整枣庄市医保系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对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二是明确专门科室、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市)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市医保中心各科室分别明确一名信访专员,确保信访案件及时接收、及时分发、按时办结。三是2024年1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化解能力,全面加强信访舆情办理工作。四是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做到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确保办件程序和时限符合要求,杜绝出现办理时间倒置、超期等问题。

3.关于“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0)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组织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对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会计支出管理等规定地集中学习。严格履行工会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工会经费审批程序。二是2024年1月16日,根据医保工作实际,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工会主席对工会委员开展了集中谈话提醒。三是调整预算指标,目前已将医保中心预算指标调入医保局机关,实现财务统一管理、经费统一核算。根据有关财政法规、财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职能。四是2024年1月组织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理论教育、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学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能力,提高素质,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财经法规和制度,特别是各种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规定、财务报销相关要求、“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以及内控制度等,促使财务人员按法规按政策按程序按制度开展单位业务活动和进行财务报销。五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枣庄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财务报销手续、流程规范。一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组织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对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会计支出管理等规定地集中学习。严格履行工会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工会经费审批程序。二是2024年1月16日,根据医保工作实际,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工会主席对工会委员开展了集中谈话提醒,各委员就如何充分发挥工会作用,规范工作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和服务保障医保职工权益等方面交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调整预算指标,目前已将医保中心预算指标调入医保局机关,实现财务统一管理、经费统一核算。根据有关财政法规、财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职能。四是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理论教育、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学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能力,提高素质,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财经法规和制度,特别是各种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规定、财务报销相关要求、“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以及内控制度等,促使财务人员按法规按政策按程序按制度开展单位业务活动和进行财务报销。(已整改完成)

(21)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明确了资金使用方向、范围、标准,提高各项资金使用的精准性、科学性。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加强会计监督;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高预算管理效能。三是2024年1月份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支出,加强业务自查,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2)针对“办公用品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制发《办公用品领用管理流程》,一是制发《办公用品领用管理流程》,从办公用品申请、采购、领用、盘点等方面对办公用品领用进行了规范。二是建立办公用品出入库台账,定期清点库存,核对实物和台账。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严格,新时代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23)针对“党组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工作。二是发挥局党组把方向、顾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时刻掌握思想动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4年1月,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带头与党组成员谈,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谈,层层传导压力。四是2024年2月1日,党组成员向党组专题汇报了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24)针对“执行党政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制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明晰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有关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关于党政正职分设的市直单位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枣统发〔2019〕13号)规定的流程,向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提交有关事项,按照《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议事决策,截至2024年3月共按照报备流程完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4件。

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明晰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有关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关于党政正职分设的市直单位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枣统发〔2019〕13号)规定的流程,向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提交有关事项,按照《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议事决策。(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扛牢,局党组主体责任未压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力度不够,推动党建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有差距”问题

(25)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领导干部工作变化情况,2024年1月3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枣医保党组〔2024〕5号),进一步明确党建主体责任。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2024年医保工作要点。印发《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建、业务工作“双计划”“双责任”清单》,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提升。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促责任落实。

(26)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内部监管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整改,对廉政风险点再梳理、再排查,共梳理了8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4条针对性措施加以防控,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履职用权,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高压线”和“底线”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带头与党组成员谈,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谈,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内容、程序、记录,层层传导压力,共形成了20份谈话纪录。

(27)针对“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领导干部工作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名单,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2024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调整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枣医保党组〔2024〕7号)。二是起草《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学习计划重要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28)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支部的各项学习,确保按时开展、及时上传。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认真组织好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听取意见建议,形成支部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换届提醒制度,提前对应换届党支部发出换届提醒。2023年12月,市医保中心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换届程序按时完成换届工作。四是加强青年干部的理论学习,积极向青年干部宣传好党的理论,目前已有1名青年干部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1名青年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下步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

(29)针对“专业监管力量缺乏,人才招引不够科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在2024年度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时,根据医保工作实际需要对全部5个岗位设置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临床医学、药学、法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招录适配专业,切实加大了专业人才招引力度,提高了招引工作科学性。一是2024年度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时,根据医保工作实际需要需要设置了招录适配专业,切实加大了专业人才招引力度,提高了招引工作科学性。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培训。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展了一次“一对一”实战培训,建立了档案审核易错易漏风险点工作台账,强化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水平,为日后选人用人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已制定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培训计划,将监管执法规范化及信用监管列为重点培训内容。已起草《枣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已制定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培训计划,将监管执法规范化及信用监管列为重点培训内容,制发《枣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升监管队伍整体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真改实改缺乏持续性”方面问题

(30)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底,有关医疗机构按年初制定的整改计划,将剩余7904.25万元挂账清理,全面完成整改。市医保局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向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下发整改催办函,对应承担的合理分担超支费用,要求及时冲减应收医疗款,不得长期超支挂账。两家医疗机构挂账13258.2万元、7252.27万元分别清理历史超支挂账医保金3688万元、2543万元,并制定逐步核销挂账的方案,同时将对新发生的医保金严格管理,严控药耗占比,降低均次费用,不再发生新的医保超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两家医院对超支挂账情况向省审计组出具了书面说明,省审计厅给出的意见是视同整改完成。目前各项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截止2023年12月底,市精神卫生中心按年初制定的整改计划全面完成整改。我局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向山东国欣颐养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枣庄医院下发整改催办函,对两家医院应承担的合理分担超支费用,要求及时冲减应收医疗款,不得长期超支挂账。山东国欣颐养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枣庄医院分别清理历史超支挂账医保金3688万元、2543万元,并制定逐步核销挂账的方案,同时将对新发生的医保金严格管理,严控药耗占比,降低均次费用,不再发生新的医保超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两家医院对超支挂账情况向省审计组出具了书面说明,省审计厅给出的意见是视同整改完成。目前各项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已整改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整改问题落实,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宗旨意识”,切实以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围绕此次巡察整改重点任务,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作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督促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事业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党的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根基,针对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于每年初制订年度计划,指定专人加强检查考核,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不达要求绝不销号。

(三)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这个核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整改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巡察整改期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常态化、整改制度化、措施长效化,杜绝相关问题死灰复燃、旧病复发,以制度的固化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四)以整改促工作,努力开创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立足于此次巡察整改,积极谋划和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劲头,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努力保持当前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全系统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以市委“五个一”发展思路为引领,以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和大力实施“规范落实年”为抓手,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枣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作出医疗保障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68255;邮政信箱:新城民生路366号;电子邮箱:sybj@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5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