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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医保局局长徐春梅到滕州市调研基层医疗机构有关工作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3-27

为落实全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3月26日下午,枣庄市政协副主席、市医保局局长徐春梅带队赴滕州市调研基层医疗机构有关工作。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贞彦,市计生协会副会长黄雯雯,滕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蔡平,滕州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调研组一行到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大坞镇凫山新村卫生室调研走访。在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实地参观了居民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服务中心、检验中心等医疗区域,对县域次中心建设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场查看了大坞镇凫山新村卫生室,了解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医保拨付、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


随后,调研组组织卫健、医保、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次中心医保政策支持以及村卫生室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医疗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意见建议后,徐春梅同志指出,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对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全市村卫生室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省医保局也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工作,于2023年出台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进一步发挥医保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徐春梅同志强调,市、区两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乡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同卫健部门助推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对于符合条件的县域次中心,要做好两个层面的政策考量,在不降低参保人员待遇的同时,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医保倾斜政策,统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对于村卫生室,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特色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发展政策,完善医保信息化等经办服务,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