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
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
3月14日下午,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市医保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两会”以及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市政协副主席、市医保局局长徐春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医保局党组书记李鑫主持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国庆传达了全省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贞彦传达了刘吉忠副市长关于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批示;书面印发了《2023年枣庄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有关区(市)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医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切实做到了稳待遇、推改革、防风险,优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市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我们仍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工作新要求,全力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医保力量。
会议要求,一要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部署要求,调整优化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医保药品目录,合理降低新冠病毒抗原和核酸检测价格,按规定做好医保基金预拨付、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等工作。二要持续完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制度,做好门诊慢特病工作,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两病”报销比例,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职工门诊共济改革落实。三要继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探索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做好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探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技耗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级等各批次中选结果,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四要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安全。加大医保基金稽核检查力度,全面推广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办案系统,推进医保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应用,实施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管理。五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规范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重点优势学科发展和医疗新技术、新服务、新药品应用,扩大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品种覆盖范围。六要持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打造“枣医保”经办服务品牌,提升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成效,完善“两定”机构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医保结算清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数字医保服务和医保经办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七要夯实医保事业发展基础。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坚守安全底线,突出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医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解读。
市医保局机关及医保中心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各区(市)医保局局长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