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暨《条例》培训会议
4月9日,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暨《条例》培训会议在市医保局会议室召开。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四级调研员孟波出席会议并授课,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俐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医保中心分管领导、基金监管科室负责人、矿区分中心分管负责人,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社会监督员代表,有关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医保执法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区(市)医保局就2020年工作及2021年打算进行交流发言,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张建军通报了2020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情况排名,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薛松对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作出部署安排,孟波同志作《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授课,崔俐同志对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崔俐指出,2020年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创新试点,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实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网。全市对2331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拒付、查处医保基金总额9112.6万元,是2019年的6.7倍。我市基金监管工作受到省医保局充分肯定,在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崔俐要求,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建设为主题,加快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典型案例宣传,举办法制培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建设,提升基金监管能力。二是加强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医保信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三是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医保违规线索向纪委监委移送机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医保智能监控机制,建立医保协议“全程网办”系统,建立第三方监管服务评价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强化部门协同。
崔俐强调,当前全市“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在深入进行,《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更好实现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笼子”,确保有限的医疗资源用在“刀刃”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