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3月30日上午10:00,枣庄市各级医保部门同步举行“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分别邀请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出席,定点医药机构及第三方合作机构代表参加。
市医保局局长徐春梅讲话并宣布宣传月活动开始,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玉生宣读倡议书,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代表宣读承诺书,随后,与会人员参加宣传服务活动。
2020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0.9万人,参保率达到97%;全市医保基金收入51.86亿元,支出48.81亿元。我市医保工作已获批国家试点2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省试点2个(DRG支付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创新),全国首创经验1个(全国首个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门诊慢性病经办),全省率先1个(率先在全省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市区镇三级全覆盖),全省先进1个(市医保局被授予“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市医保局在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中名列前茅。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的部署安排,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将切实承担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能,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畅通举报投诉,落实奖励政策,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
本次宣传月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主题,从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旨在深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与普法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建设、创建法治政府等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媒体专栏,医院药店共同宣传,分级分层开展培训,《条例》学习测试,医保知识有奖竞答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上图为“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灯光秀
各区(市)医保局同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现场设置标语横幅、政策咨询台、义诊服务台,向群众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进行展板展示。
上图为滕州市宣传月启动仪式会议现场
上图为薛城区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
上图为山亭区宣传月启动仪式会议现场
上图为市中区宣传月启动仪式会议现场
上图为峄城区宣传月启动仪式会议现场
上图为台儿庄区宣传月启动仪式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