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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零加成”,进一步减轻我市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作者: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19-12-06

  小到注射针头、止血纱布,大到人工关节、心脏支架,都属于医用耗材。按照过去的政策,医院销售耗材200元以下可以加成10%200元以上加成4%。例如,一个心脏支架进价1万元,医院按照加成规则,卖给患者的价格就会高出412元。这412元就是医院的收入。由于耗材价格决定医院收益,所以一些医院“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如此一来,耗材变成了“耗财”! 当然,医疗技术越发达,高值耗材的使用量越大。例如,如果没有心脏支架,很多心梗患者就无法得到有效救治。随着医学的进步,心脏支架的品质也在升级换代,新产品肯定比老产品价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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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解决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1210日起,枣庄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是我市继2016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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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减少的收入如何补偿?

  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财政适当补助等途径予以解决。综合考虑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调整部分手术、腔镜、护理、监护病房床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同时为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价格。


对患者的费用负担有什么影响?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对患者的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一是取消耗材加成,降低了患者的耗材费用,尤其是使用价格较高耗材的患者减负更为明显。二是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公立医疗机构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调价项目,按规定支付。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基金预计多支出400余万元。

如何保障政策的落实?

  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服务、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与收费、医保服务等监管力度,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