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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枣庄医疗保障十件实事绘出惠民便民暖心图景

作者: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19-05-10

着眼于不断改善和服务民生,以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为目的,方便人民群众就医报销,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市医疗保障局今年确定做好惠民便民十件实事——

01、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90元提高到520元。参保居民使用大病保险特药支付比例从40%提高到60%。

02、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

及时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将治疗癌症、罕见病等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落实苯丙酮尿酸症患者使用药品、所需特殊治疗食品的保障政策。

03、全面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制订出台《枣庄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减轻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满足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04、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制订《枣庄市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对贫困人口使用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对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救助限额4000元的门诊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金额达到常规救助封顶线的,超出部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05、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内和全国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力争实现年底前全市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50家。

06、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

加快省内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跨市结算,实现我市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直接使用个人账户结算。

07、提高儿童病、重度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将脑瘫、自闭症儿童必需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

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取消门诊起付线,进一步提高医保门诊和住院结算定额标准。

08、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

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制定出台门诊慢性病市内联网结算实施意见,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药费负担。按照省局要求,完成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

09、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年底达到180种以上。

选择部分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已开展日间手术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

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下,按病种、按床日、按次均、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

10、提供高效便民的医保经办服务

在服务窗口探索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和“综合柜员”服务模式,实现医保经办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