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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医保:织牢织密多层次医疗保障网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2-11-14


峄城区医疗保障部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协同医保、安全医保、惠民医保、智慧医保、担当医保“五项建设”,织牢织密多层次医疗保障网,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合并实施生育保险,促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稳定发展,推动医保经办高质量发展,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减轻,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覆盖:建立多层次医保体系 实现全民医保

近年来,峄城区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形成了以“两纵”为主体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并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普惠,大病保险有效补充,医疗救助筑牢底线,商业保险有序发展,生育保险制度更加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18889人,加上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5471人,合计364360人,占全区常住人口362524人的100.58%。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贴、住院待遇等也在逐步提高,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全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继续稳定在80%、70%左右。贯彻实施《枣庄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新增支出型贫困家庭患者医疗救助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20000元。

二、指尖办:让政策信息跑路 让人民群众满意

为应对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区医疗保障部门坚持换位思考,在全市率先开通医保服务“视频办”,并通过“医保峄云”服务平台、“峄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现医保经办“不见面”全覆盖,保障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等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办理医保业务。其中,门诊慢性病申请、高药品申请可通过“医保峄云”平台“绿色通道”办理。底阁镇以“医保峄云”服务平台为基础,构建“A+B+C+5G”模式的“医保E站”智慧医保应用场景。抓住全市“医银合作”共建有利时机,会同建设银行枣庄峄城支行积极打造“政务+金融”合作服务站点,建设运行“医银合作”智慧医保工作站,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智慧医保工作站”智慧柜员机可实现医疗保障12项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理,包括居民参保信息、个人缴费明细、医疗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余额等医保高频业务,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有力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除了面对面交流、人文化关怀的“视频办”以外,按照“医保港湾,健康通达”理念,区医疗保障部门还优化了其他“不见面”办理渠道。一是“网上办”“掌上办”。凡可通过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码”上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峄云”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信息查询、单位信息查询、临时外出就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灵活就业自主缴费、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日常经办业务,减少经办大厅现场办理业务。二是“电话办”“邮件办”。通过“峄城医保”微信公众号“联系我们”等渠道公布业务咨询受理电话,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业务需求、办理流程进行在线解答和业务受理,确保人民群众“咨询有入口,问题有答案”。对手工报销医疗费、生育津贴申领等需要的纸质材料,鼓励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确需原始证明材料的,待疫情缓和后到经办大厅补交材料。三是“帮代办”“放宽办”。对未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事项,利用代办方式协助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多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由帮办代办人员代为运转后续环节。对医疗机构每月发放的医疗费用,可根据医保结算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补报、清算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确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享受不受疫情影响。

三、兜底线:健全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 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

峄城区不断健全大病保障体系,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助力精准帮扶,着力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一方面,全面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支付比例向大病、重病患者、低保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倾斜。另一方面,强化精准帮扶,对救助对象实施倾斜支付,通过采取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支付比例等方式,提高其大病保险待遇。

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低于1万元;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高于低保对象。经三重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2022年1-9月份全区医疗救助共救助患者14529人次(部分联网+全部手工),支出医疗救助金606万元,其中住院救助资金为494万元,救助患者4006人次;门诊救助资金为112万元,救助患者10523人次。

同时,为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从2019年的220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22年的320元/人年。

四、减负担:统一目录,带量采购  让患者少花钱、看好病

深化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建立高效医保支付机制。推进多元化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日间病床医保结算、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整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医保资金使用,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效率。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启动实施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达到时序进度和质量要求。峄城区中医院从2021年底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以来成效显著,2022年参保患者住院次均费用7607.17元,同比下降9.30%;平均住院日10.4天,同比下降17.46%。2022年底前,我区9家DRG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将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

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决策部署,创新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制,扩大集采覆盖面,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自开展医药企业药款清欠专项行动以来,共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欠款173.83万元,款项全部上解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无剩余欠款;各公立医疗机构均执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政策,做到从中选药品交货验收之日起至次月15日完成对药企的药款支付。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截至目前,311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60%,公立医院耗材全部“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五、战疫情:赠送“惠企减负政策大礼包”,优化营商环境

在畅通医疗保险手续多渠道办理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六保三促”工作,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缓缴费款所属期为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完成属期7月份医保费缴纳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费款所属期为8月至10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正处于职工医保中断缴费状态的中小微企业,补齐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断缴费后可享受缓缴政策。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缓缴期间,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并按规定正常报销生育医疗费。做好复产企业防疫医疗保障。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救治方案,做好防治药品、医用耗材供应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预测,为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提供服务。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储备保障供应,对因疫情扩大导致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积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必要时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峄城区医疗保障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服务支撑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稳步实现协同医保、安全医保、惠民医保、智慧医保、担当医保“五项建设”发展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