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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火如荼!枣庄市市中区医保基金监管 宣传月活动火热进行中……

作者:市中区医保局 来自:市中区医保局 时间:2021-04-15
【医保进行时】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1月15日

4月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医保局“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如火如荼深入开展中,区、各镇街、村居上下联动聚力加强《条例》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蓬勃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人人知法、人人守法”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3月30日,市中区医保局举办大型宣传月启动仪式,各政府单位、各镇街分管领导、医保站点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共2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后在全区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热潮。 

医保政策“赶大集”

各镇街医保办联合当地卫生院、卫生室利用农村大集时间,利用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医保问题答疑等方式为老百姓宣传医保条例,在人员流动密集处发放宣传折页,进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医保基金使用范围、宣传欺诈骗保危害等,做到医保条例等政策解读“零距离”,让医保政策宣传更“接地气”,唱响医疗保障服务百姓需求的主旋律。

医保宣传“线上+线下”

“线上”开展传统媒体+新型媒体宣传。借助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市中新报、枣庄视听、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打击欺诈骗保倡议书、公开举报电话、播放基金监管宣传短片、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共同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线下”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义诊服务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班专题培训班、会议宣讲、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医保督导“验实效”

市中区医保局领导按照督导分工多次前往分片镇街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宣传工作的座谈调研,要求各镇街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广大参保群众要将《条例》作为确保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依法监管的“案头卷”“工具书”去看待,同时要紧扣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目标任务,将集中宣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补齐日常宣传短板。要融宣传于为民办事、融宣传于经办服务、融宣传于监督检查、融宣传于诊疗服务中去。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强化基金监管是医保系统的首要职责,市中医保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力争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为市中人民幸福“加码”,奋力书写好群众幸福生活的“医保”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