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医保局严格落实“十二条措施”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部署,以市医保局“十二条措施”为依托,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尽锐出战,坚决做到“两个确保”,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疫工作责任。
1月24日下午,第一时间召开局班子会议,学习传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会后印发《薛城区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工作预案,动员全区医保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与每一名党员干部签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个人承诺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把各项医保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全局已召开专题会议4次,将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作用,及时解决疫情防控中医保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二、 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资金拨付和医保结算。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及时入院治疗,医保经办事项采取简化办、马上办、特事特办,全力打通患者就医绿色通道。
一是对异地就医患者无需办理备案手续,费用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二是临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决不能因费用问题耽误患者就医,打消患者就医顾虑。
三是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开辟采购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可网下应急采购使用,不受网下采购金额比例限制。
四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截至目前,已累计预拨医保基金700万元,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全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4名,疑似患者2名,共产生医疗费用179506.6元(含跨省异地参保1人4321.47元),其中医保支付128892.16元,医保支付以外部分46292.97元,先由医保资金垫付,然后根据政策由政府财政支付,不让个人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三、简化经办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保障。
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研究制定疏导分流方案,减少聚集,提高医保服务效能。
一是允许各医疗机构可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配药次数。
二是延长医保报销规定时限,门诊慢性病患者可根据病情需求将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方便参保人员选择疫情控制后补办。
三是推迟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医疗费用结算时间,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为医疗机构腾出精力、放开手脚、全力救治患者提供保障。
四是实行“不见面”办理业务,大力推行“掌上办”“网上办”“电话办”等不见面多渠道为群众办理相关医保事项。在薛城区市民服务大厅和各医保经办场所张贴《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告知书》,引导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不见面”办理业务。
五是加强医保服务大厅和局机关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人员防护措施,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
六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局上下动员待命,随时应急行动,确保医疗保障应急工作响应及时,处置迅速有力。
四、加强稽核稽查,稳定药械价格。
自疫情发生以来,区医保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用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多次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的N95口罩、医用一次性口罩、消毒用械等防疫用品进行稽核稽查,严禁囤积居奇、漫天要价,不能刷卡购买口罩,确保防疫用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总体平稳。在每个定点药店醒目位置张贴《勠力同心 共抗疫情薛城区医保药店疫情防控倡议书》,提高全区人民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预防疫情的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防控领导小组部署,严格执行市医保局“十二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防控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医保力量。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