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医保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医保局救治保障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薛城区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两个确保”的工作要求,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救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机制
成立薛城区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应急预案,压实工作责任。配合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及救助政策
一是将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做好医保基金提前预付、应急支付和足额支付工作。
二是为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结算,开通住院、转诊转院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报销时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清算,保障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是疫情相关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付费,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范围,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三、建立疫情药品、耗材选点监测及疫情报送制度
在辖区内监测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情况,及时预警异常波动。建立疫情信息报送制度,保持医疗保障系统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