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书
各区(市)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群众: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医保基金作为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高效运行不仅关系着每一位参保者的切身利益,更维系着医疗保障制度的根基与长远发展。2025 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主题是“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化法治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各区(市)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核心法规,重点掌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深刻领会《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具体要求。
全市医保部门要带头组织政策宣讲、案例剖析,定点医药机构要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将医保法规纳入员工考核体系。通过多形式、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推动形成 “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意识成为守护基金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二、压实主体责任,筑牢行为防线
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以“合理诊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为准则,做到不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不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不采购销售来源不明药品。要建立健全内部基金使用风险防控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第一责任人职责。
参保群众要自觉遵守医保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制度,做到“人证一致”。不将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不将其留存在定点医药机构;不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不参与“倒药”“套现”等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学习医保报销政策,正确行使医保权益,如遇医保待遇疑问,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咨询核实。
三、凝聚监管合力,筑牢安全防线
市、各区(市)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智能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实现基金使用全流程、全场景动态监管。严格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加大检查抽查、专项整治力度;畅通医保服务热线、线上举报平台等投诉渠道,对举报线索做到 “即接即查、查实即处”,并按规定兑现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激发社会监督活力。
欢迎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主动监督身边的医保服务行为。发现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线索,可进行电话举报。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幸福。让我们携手同心,以法治为纲、以责任为基、以监督为盾,共同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络,筑牢医保安全防护线,为守护群众健康、推动枣庄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5 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