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榴园镇卜村卫生室等4家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5-01-14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榴园镇卜村卫生室等4家医药机构因自身原因分别向峄城区经办机构提交了中止协议申请,经审核,决定中止上述4家医药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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