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山东益欣大药房有限公司九鼎莲花店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11-29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山东益欣大药房有限公司九鼎莲花店医药机构向山亭区经办机构提交了恢复协议申请,经审核,决定恢复山东益欣大药房有限公司九鼎莲花店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恢复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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