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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枣庄澳美口腔医院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10-22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枣庄澳美口腔医院医药机构向市中区经办提交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枣庄澳美口腔医院机构为枣庄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新增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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