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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山东圆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枣庄康久店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31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遵循《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要求,山东圆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枣庄康久店因个人原因需要注销,经山亭区经办机构审核,决定解除上述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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