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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4月新增“双通道” 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4-30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遴选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相关要求,滕州市维康药品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向各区(市)经办机构提交了新增“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经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滕州市维康药品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为枣庄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布。


附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机构名单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