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流程的通知》相关规定,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七店等3家机构向薛城区经办机构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现将上述3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表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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