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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枣庄市博康口腔治疗有限公司东湖口腔诊所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4-24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遵循《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要求,枣庄市博康口腔治疗有限公司东湖口腔诊所因业务需要注销,经市中区经办机构审核,决定解除上述1家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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