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4月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4-08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枣庄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3家医药机构提交了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经市中区、峄城区经办机构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枣庄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店为枣庄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布。
附件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机构名单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