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榴园镇卜村卫生室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3-14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遵循《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要求,榴园镇卜村卫生室等5家定点因个人原因向峄城区经办机构提交了暂停协议申请,经审核,决定暂停上述5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情况表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3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