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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1月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4-01-03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山亭区徐庄镇西七里河村卫生室1等27家医药机构提交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山亭区徐庄镇西七里河村卫生室1等25家机构为枣庄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枣庄市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洪绪店等2家药店为枣庄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布。


附件1: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机构名单

附件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机构名单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3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