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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权责清单》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3-10-19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局各科、医保中心:

市局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山东省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9号)文件精神,对《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进一步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调整<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枣医保发〔2021〕7号)同时废止。

附件:《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