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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枣庄市医保管理服务拟予督查激励区(市)名单的公示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3-07-17


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区(市)2022年医保管理服务工作及重点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了拟予督查激励的区(市)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予督查激励区(市)名单:薛城区、滕州市。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632-3068255

传    真:0632-3068255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