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公告

作者:枣庄市医保局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22-10-30



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为切实解决疫情期间医保参保缴费、门诊慢病购药、外出就医转诊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办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业务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灵活选择多种线上服务模式,办理个人医保信息修改、职工医保增减员、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等医保业务。

(一)单位办事。网上渠道:可登陆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地址http://zzsybj.zaozhua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单位登录”,进入后即可办理业务。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zzsybj.cn/SmPsc/#/login?type=org进行登录。

(二)个人办事。网上渠道:登陆进入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地址http://zzsybj.zaozhua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个人登录”。 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zzsybj.cn/SmPsc/#/login)进行登录。

掌上渠道: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登陆后即可办理。

二、门诊慢性病业务

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直接拨打各区(市)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电话购买慢性病续方药品,按所在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要求,由区市医保部门组织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或志愿者进行配送,并实现门诊慢性医保待遇的联网结算、即时报销。因故不能即时报销的可事后凭票据手工补报。

三、外出转诊业务

  (一)省内。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省内异地定点联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可享受医保待遇的联网结算、即时报销。

(二)省外。参保人员如临时外出就医住院,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手机跨省住院自助备案。


全市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