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巡察整改方案》、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5条。
三是聚焦整改任务,强化督查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安排部署整改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重要工作通盘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跟进协调,重要线索及时督办。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从源头堵塞漏洞,研究制定了11个制度性文件,修订了2个,从根本上杜绝巡察反馈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欠缺”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一是是充分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准备工作,每次学习都提前下发学习通知,明确学习重点内容,便于中心组成员提前学习思考。中心组集体学习后,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发言。二是向市委编办上报了2020年度市级机关职能运行成效表等表格,完成了医保局机关职能流程再造。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发挥杠杆撬动作用,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改革创新,积极做好“三医联动”工作。建立了日间病房结算制度。三是对市医疗保障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与市医保中心承担的稽核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明确界定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的主体及承办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并将执法职责、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制作了医疗保障行政检查流程图、经办稽核检查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做到了职责明晰、边界清楚。
2、针对“医保配套改革滞后”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部分病种及限额的通知》,取消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个人首先自付10%的比例;恶性肿瘤放疗按疗程单独申请、单独限额;调整部分门诊慢性病限额;增加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减轻了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二是联合临沂等市成立了“鲁南经济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将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全市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已达62种。三是按照《枣庄市按病种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已将180个按病种付费病种编码维护到结算系统。截至10月底,全市已结算单病种10055人次 ,费用3267万元。
3、针对“医保体制改革效应不明显”问题。一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在落实医保信息平台核心硬件以及所需的云资源的基础上,于10月国庆期间完成我市医保核心系统和数据的从原人社系统的迁移,我市成为继烟台、威海、潍坊之后第四个实现医保信息平台的自主管理的市,走在了全省医保信息化建设前列。二是下发了《关于公布枣庄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规范全市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加快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上解市级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区(市)积极上解历年滚存结余。截至8月20日,各区(市)活期存款均已上解完毕。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到位”方面
1、针对“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起草上报了《关于对我局机构和编制工作专题调研的报告》,对增加行政编制、增设执法机构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二是召开由市医保、卫健、公安、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参加的全市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暨检查抽查工作会议,通过抽签方式抽取被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1至10月全市查处医保基金2882.79万元,查处医保基金比2019年全年增长112%。三是针对“肤病性病防治院伪造病历骗取医保基金问题”,成立督办工作组,指导督促滕州医保局开展工作。四是对2019年以来查处的医保基金违规案件进行了对照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协议问题,按照协议管理对涉及违规金额600.23万元全部追回。成立由市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检查抽查工作专班,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区(市)互查的形式,检查8家定点医疗机构,共发现问题事项24项,进行行政处罚3例,共罚款7.5万元。
2、针对“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限额的通知》,将全市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符合规定的与生育有关的检查费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60%比例予以支付,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住院就医工作的通知》,简化异地就医有关手续,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备案就医地所有审批盖章。对异地安置等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取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环节,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及直辖市)。
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将诊所纳入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底,各区(市)已纳入定点诊所42家。五是实现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门诊“一站式”结算。全市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定点医院,由原来的1家市立医院扩大到市立二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4家,全市所有门诊慢性病患者均可到上述4家医院联网结算。六是对照省内其他市现状,即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指标,确保“一网通办”水平提升。目前已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20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在市医保局网站公布了各科室(单位)职责和咨询电话,建立了官网留言回复办理流程图和电话回访记录簿。截至10月底,已电话回访32名群众,回访结果均为满意。
(三)“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不力,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下发了《市医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医保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枣医保党组〔2020〕18号),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等,列出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二是举行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基础知识》专题培训,向局机关人员讲解了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记录。组织开展了会议记录质量检查和核对工作,对发现的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2、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局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二是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了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向市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意识形态工作报告》。6月22日召开了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有关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基层党建较为薄弱”问题。一是研究下发了《关于增补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枣医保党组〔2020〕17号)。机关党委举办全市医保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长授课。按照基层党组换届选举程序,完成了市医保中心党支部支委候选人提名人选考察。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印发了《市医保局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枣医保机党委〔2020〕8号)。安排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记录“三会一课”,各支部认真开展“先锋讲堂”上党课活动,并与“干部上讲台”活动相结合,建立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三张清单”制度。三是积极探索党务公开新形式,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主动公开党务信息。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已对“2019年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事项,拟提拔人选未回避”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召开局机关党委会议,对涉及党员免去党内职务,并按程序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四)“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风险仍然存在”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听取了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同志与科其他同志层层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下发了《市医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医保局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建立了枣庄市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微信交流群,及时发布医疗保障政策文件资料,收集办理社会义务监督员发现问题及意见建议。邀请社会义务监督员代表参加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医保基金监管情况,听取了意见建议。二是下发了《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2020年调研工作计划》,明确了调研内容、方式方法等。严格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程序签发公文,加强了文件内容审核把关。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医保局2019年财务建账以来所有预算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附件进行了全面查证梳理,补制了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银行回执。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会计准则制度,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加强凭证审核,规范账务处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第六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察室的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抓实、持续见效。
(一)树牢 “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此次巡察整改重点任务,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作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督促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事业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党的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根基,针对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于每年初制订年度计划,指定专人加强检查考核,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不达要求绝不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这个核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整改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巡察整改期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常态化、整改制度化、措施长效化,杜绝相关问题死灰复燃、旧病复发,以制度的固化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四)以整改促工作,努力开创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立足于此次巡察整改,积极谋划和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劲头,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努力保持当前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全系统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枣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作出医疗保障部门应有的贡献。
通过巡察整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但与市委要求仍有差距。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抓实、持续见效,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068255;邮政信箱薛城区民生路366号;电子邮箱zzsylbzj@163.com。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