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枣庄市立医院于2020年5月25日向我中心递交了申请,我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拟新增枣庄市立医院微医互联网医院为我市互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医保中心反映。
电话:0632-3060316
邮箱:ybzhywk@163.com
枣庄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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