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聘请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
一、 招聘范围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采取公开聘请和定向聘请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聘,申请人根据市医保局的聘请信息,自愿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医保局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审核选聘;定向选聘,由市医保局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分别推荐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代表若干名。由申请人填写《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后择优选聘,加入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2.关心医疗保障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工作认真、联系群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4.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基金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
三、招聘人数
全市范围内招聘3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登录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zzsybj.zaozhuang.gov.cn/)下载《枣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zzsybjj@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在工作日到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新城民生路366号),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咨询电话:0632-3068186
五、审核聘用
市医疗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被确定聘用的社会监督员,由市医疗保障局颁发《枣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证》,聘期2年。聘用期间,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欢迎全市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