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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 付费病种范围的通知 枣医保发〔2019〕50号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1-05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度枣庄市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十件实事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19号)、《关于建立按病种付费病种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38号)精神,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经研究,确定在前期153个病种基础上,新增27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自2019年11月起实行(病种及限额标准见附件)。鼓励医疗机构在限额标准内“打包收费”,探索按病种收费的路径和模式。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变异率,三级、二级及以下确定病种的变异率分别不得超过20%、15%,变异病例需经科室主任及医院医保办负责人员签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具体金额,按照病种限额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率进行计算,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费用总额控制范围。

 

附件:按病种付费病种名称及限额标准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