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我市社保业务经办进行省集中系统切换工作需要,经商税务部门,自9月6日18:00起全市停止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业务,其他安排不变。请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相关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 3312027(机关、事业单位征缴)
3081608 (城乡居民医保征缴)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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