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集中停机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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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3
各区(市)人社局、医保局,市长热线办公室,枣矿集团人力资源部,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各社保卡合作银行,各入网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统一安排,我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将于2019年9月12日18:00至9月18日8:00停止服务,进行省集中系统切换工作。现将停机期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集中停机期间暂停的业务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在现行社保信息系统中的各项业务。
2、枣庄人社APP、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12333电话咨询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对外提供业务办理和查询。
3、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面向人事工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查询服务,省级系统上线后部分接口需按省级标准另行对接。
4、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在现行社保信息系统中办理的各项业务。
5、各定点医药机构、社保卡合作银行暂停数据上传、结转业务的办理。
二、省集中停机期间的工作要求
1、各级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务必于2019年9月12日18:00前,将各项保险业务办理完结,无法办结的业务要完成回退。与税务部门做好相关业务的对接工作,通知税务部门9月9日起暂停各项保险的征缴工作,省集中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正常。
2、请各入网单位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做好相关业务办理的替代方案和通知下发工作。请各定点医药机构、社保卡合作银行在业务窗口张贴通知,做好相应解释工作。
3、省级系统上线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停止使用原业务系统,登录省级系统的地址和方法另行通知。医疗、生育保险信息系统的使用方式不受影响。
4、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集中切换工作完成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由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分别管理,分别承担相应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需求提报等工作任务。
5、从2019年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参保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及其相应公共服务事项由人社部门负责,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及其相应公共服务事项由医保部门负责,请各区(市)人社局、医保局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印发、工作衔接和宣传解释,确保面向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的业务工作及公共服务不受影响,平稳过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其他事宜,请与市社保中心和市医保中心联系。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3330268、3318803、3699911。
市医保局联系电话: 3039607、3039606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