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2019年针对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有什么具体措施?
我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障领域扶贫工作,制定出台了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目标是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保障医保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和医疗救助政府补助水平。统筹发挥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
二是公平普惠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稳定住院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减轻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和医疗康复项目的管理要求。
三是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保持6000元不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全面落实抗肿瘤靶向药和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政策。
四是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完善城乡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最高救助限额提高到4000元。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超出部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按50%的比例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五是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直接结算。推进贫困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统筹区域内贫困人口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住院医疗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减少贫困患者跑腿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