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下我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作者:
来自:枣庄市医保局
时间:2019-05-20
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枣庄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枣庄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去年12月份,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其职责是整合四部门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原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具体为:
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组织实施。
二是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
三是制定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是组织制定和调整有关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